元旦将至 新年伊始
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严防“四风”问题
又到了重要节点
为营造崇廉尚俭、
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
院纪检在此提醒大家
守纪律,知敬畏,清廉心,过廉节!
1.严禁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;
2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、发放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;
3.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;
4.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
5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;
6.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、超标准公务接待;
7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;
8.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;
9.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10.严禁违规取得、持有、使用健身卡、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、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,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,打着“公务接待”“商务活动”“外事活动”等旗号,领取、发放、赠送上述卡或券;
11.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;
12.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或向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、转嫁相关费用,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;
13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14.严禁组织、参加隐秘聚会;
15.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16.严禁违规公款购买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、珍稀药材、天价茶叶、名贵木材、珠宝玉石、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。
年关将至,一些违规收送节礼的花样繁多,手段越来越隐蔽。有的借助快递的形式,依赖物流体系和网络购物的掩护,搞利益输送。
“微信群抢红包”成为节假日、重要时间节点烘托气氛的一个普遍形式。但是,不是所有的红包都能随便抢。那些穿着“红包”外衣的行贿,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,都不能改变隐匿其间的腐败实质。
本应由个人担负的费用,转嫁于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,由他人代买代付,从本质上看是一种索贿行为。
党员干部要管好自己的嘴,赴饭局前必须做好“三问”,“三思而后吃”。一问“谁买单”,“公款买单”是大忌;二问“和谁吃”,“有目的”的饭局千万别去;三问“在哪吃”,高消费豪华饭局不能去。
年底,婚庆喜事较多,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、借机敛财的行为。
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,这是规律也是铁律。酒后驾车害人害己!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要坚决杜绝酒后驾车。